索引号:
SY002453804020190027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长府〔2019〕56号
成文日期:
2019-08-21
发布日期:
2019-08-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区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城市发展的意见》以及沪卫基层〔2019〕2号《关于推进本市健康小屋建设的通知》要求,我镇编制了《崇明区长兴镇智慧健康小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
该建设项目被列为2019年度市政府实事工程,我镇是第一批被列入我区五个试点乡镇之一。市政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建设验收,项目建设预算资金为64.5万元,项目资金由我镇自筹,项目法人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按照市政府、市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我区促进社区健康管理的总体要求。
现向你委报请审批《崇明区长兴镇智慧健康小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
特此申请,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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