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兴村村民委员会实施长兴村兴家16队废旧社场翻新改造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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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6〕13号

  • 成文日期:

    2026-03-02

  • 发布日期:

    2026-03-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长兴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6年2月1日提交的《关于申请长兴村16队废旧社场翻新改造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长兴村兴家16队废旧社场存在房屋安全隐患已被列入区级急需整改名录,急需翻新改造。改造后空间作为对第五网格党群服务站综合服务功能进行补充,现同意你单位实施长兴村兴家16队党群服务点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一、主要工程内容:兴家16队废旧社场翻新改造。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6.6万元,其他费用0.5万元,资金来源由村委会自筹。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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