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60001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6〕14号
成文日期:
2026-02-24
发布日期:
2026-03-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446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崇明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精神,我镇积极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流程,对申报2025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利用补贴的实施主体完成镇级核查。
2025年我镇“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共申请补贴资金1121701.2元(其中市级560877.6元、区级504741.24元、镇级56082.36元)。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核定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4021.94亩,拟享受还田补贴的共有14个农机手、6个农机服务组织,拟申请补贴资金1121701.2元(其中市级560877.6元、区级504741.24元、镇级56082.36元)。
二、秸秆离田利用。2025年零申报。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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