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70号
成文日期:
2025-09-03
发布日期:
2025-09-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同意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年出栏1.5万头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的批复》(沪崇农发〔2022〕154号)、《关于同意上海明昕畜禽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沪崇农发〔2024〕43号)精神,本项目批复总投资为4896.72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2633.86万元,区级财政投入329.23万元,镇级财政投入329.23万元,自筹投入1604.4079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桥垦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猪舍(3栋育肥舍及繁殖猪舍、产仔猪舍、保育猪舍各1栋)及相关附属用房的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实施单位为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所有批复工程内容,我镇已于2025年7月15日对本项目开展了初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向贵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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