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阳村村民委员会实施山阳村小微水体整治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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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10120250004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63号

  • 成文日期:

    2025-08-14

  • 发布日期:

    2025-09-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山阳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5年8月4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山阳村小微水体整治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山阳村3队一处小微水体由于缺乏管理,存在水质发臭、影响周边村民房屋安全等现象,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这一小微水体的整治。

二、工程内容:北段主要内容是河道清淤,南段主要工作内容是铺设管道并填埋。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9.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8.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85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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