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4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63号
成文日期:
2025-08-14
发布日期:
2025-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山阳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于2025年8月4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山阳村小微水体整治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山阳村3队一处小微水体由于缺乏管理,存在水质发臭、影响周边村民房屋安全等现象,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这一小微水体的整治。
二、工程内容:北段主要内容是河道清淤,南段主要工作内容是铺设管道并填埋。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9.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8.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0.85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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