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4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60号
成文日期:
2025-07-29
发布日期:
2025-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7月23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消火栓系统建设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位于鳌山路15号内,由于前期区消防支队对仓库厂房抽查中,发现中转站未设置消火栓系统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建设消火栓系统,现同意你单位实施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消火栓系统建设项目。
一、主要工程内容:站内西侧建设泵房,厂房东南西北每处外墙设置两个墙式消火栓,站内厂房外对角设置两个地式消火栓,并铺设好连接消防管道。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约28.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7.4万元,其他费用1.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生活垃圾返还款中支出。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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