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城桥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实施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消火栓系统建设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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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10120250004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60号

  • 成文日期:

    2025-07-29

  • 发布日期:

    2025-08-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7月23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消火栓系统建设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位于鳌山路15号内,由于前期区消防支队对仓库厂房抽查中,发现中转站未设置消火栓系统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建设消火栓系统,现同意你单位实施镇级可回收物中转站消火栓系统建设项目。

一、主要工程内容:站内西侧建设泵房,厂房东南西北每处外墙设置两个墙式消火栓,站内厂房外对角设置两个地式消火栓,并铺设好连接消防管道。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约28.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7.4万元,其他费用1.3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生活垃圾返还款中支出。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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