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实施明珠花苑小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0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2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33号

  • 成文日期:

    2025-05-30

  • 发布日期:

    2025-06-06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5月28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明珠花苑小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明珠花苑小区综合整治效果,完善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和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明珠花苑小区新增非机动车充电设施项目。

二、工程内容:增设非机动车棚、公共卫生间改造,主要包括墙面瓷砖、地面铺装、隔断及室外整修、水电安装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9.9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8.93万元,二类费用为1万元。资金来源为区农商行结对帮扶资金。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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