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实施城桥镇纪委谈话场所改造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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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10120250002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31号

  • 成文日期:

    2025-05-08

  • 发布日期:

    2025-05-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提交的《关于申报城桥镇纪委谈话场所改造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纪监委关于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现同意你单位对星火路1号房屋改造成规范化谈话室,实施城桥镇纪委谈话场所改造项目。

二、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共50.92平方米,包括增设卫生间、墙面隔音设施、房间隔断、室外整修及添置设施设备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7.46万元,其中建安费11.74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5.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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