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31号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5-05-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提交的《关于申报城桥镇纪委谈话场所改造项目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纪监委关于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现同意你单位对星火路1号房屋改造成规范化谈话室,实施城桥镇纪委谈话场所改造项目。
二、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共50.92平方米,包括增设卫生间、墙面隔音设施、房间隔断、室外整修及添置设施设备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7.46万元,其中建安费11.74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5.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接文后,请按《城桥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抓紧跟进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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