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1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14号
成文日期:
2025-03-04
发布日期:
2025-03-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446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崇明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精神,我镇积极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流程,组织、指导辖区16个村、农机户和企业规范实施2024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利用。现将具体情况报送如下:
一、申报情况
各村及上海崇明白山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三秋”共申报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1273229.6元(市级663614.8元、区级550453.32元、镇级59161.48元)。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本镇核定水稻种植补贴面积,各村上报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涉及12个农机手、6个农机服务组织,申请补贴资金1183229.6元(市级591614.8元、区级532453.32元、镇级59161.48元)。
(二)秸秆离田利用。本镇共申报秸秆离田面积500亩(水稻)、离田利用量300吨(水稻),申请补贴资金90000元(市级72000元、区级18000元),涉及1家利用单位。
二、自查情况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我镇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的地块开展全覆盖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申报情况属实、材料齐全规范)。
(二)秸秆离田利用。我镇联合利民村、鳌山水产养殖场对离田涉及村和1家申报离田沪崇城府〔2025〕14号
利用的单位全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申报情况属实、材料齐全规范)。
以上情况已与各村及相关企业沟通,均无异议。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1.历年秸秆还田属实、秸秆补贴主体资格符合区级政策要求。
2.无火点情况。
四、自查结论
2024年本镇“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共申请补贴资金1273229.6元(市级663614.8元、区级550453.32元、镇级59161.48元)。其中: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核定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4790.37亩,拟享受还田补贴的共有12个农机手、6个农机服务组织,拟申请补贴资金1183229.6元(市级591614.8元、区级532453.32元、镇级59161.48元)。
(二)秸秆离田利用。核定2024年“三秋”水稻秸秆离田收集面积500亩,秸秆收集量300吨,拟申请补贴资金90000元(市级72000元、区级18000元)。
此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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