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城桥镇生态清洁小流域长兴村、山阳村、聚训村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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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10120250001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15号

  • 成文日期:

    2025-03-06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崇明区城桥镇生态清洁小流域长兴村、山阳村、聚训村河道整治工程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城桥镇生态清洁小流域长兴村、山阳村、聚训村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3〕660号)予以实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项目整治河道均为村沟宅河,周边环境复杂,村民意见反复,多轮协调无果,导致部分批复设计方案实施困难,对原设计方案进行部分变更。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1]2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

(一)河道工程变更

涉及重大设计变更河道7条段,具体为:官尖河166.24米Z-A护岸结构型式调整为C-C护岸结构型;CMw37345296.45米取消整治;长兴村14号河590m,取消整治;长兴村55号河81.2米C-D护岸结构型式调整为C-C护岸结构型式,新增61.33米C-D护岸结构型式,同时新增部分居民自建护岸拆建;城桥镇111号河58.10米,新增部分居民自建护岸拆建;长兴村48号河53.39米,局部护岸取消建设,同时新增部分居民自建护岸拆建;老民生竖河北段681.69m,调整设计河口线。

(二)桥涵工程变更

工程批复新建桥涵33座(其中桥10座),重大变更涉及桥涵13座,主要为:拟取消1座车行桥(长兴村41号河2#桥)、取消1座人行桥(CMw37345桥)、取消8座箱涵(长兴村40号河箱涵、长兴村55号河箱涵、城桥镇111号河1#箱涵和2#箱涵、山阳村13号河箱涵、山阳村14号河箱涵、聚训村21号河箱涵、CMw38259箱涵);调整3座桥建设规模、结构方案(北旧河1#桥、北旧河2#桥、长兴村41号河1#桥)。

(三)改沟工程变更

工程批复34条段河道改沟,涉及重大设计变更河道共计28条,包括:取消27条河道的改沟建设内容,其中12条涉及局部民宅、路旁增设保滩结构,其余均维持现状;1条原设计改植草沟河道填平。

(四)引水泵站工程变更

工程批复3座引水泵站,其中2#泵站因泵址涉涉及军事光缆等,拟取消建设。

(五)连通管涵工程变更

工程批复20处连通管涵,施工期有11处管涵(含9处镇出资)无法实施,拟取消建设。

二、投资调整情况

经财务监理核算,概算工程费用减少1040.8973万元,根据合同结算原则减少1538.6897万元,尚控制在概算费用内。

特此申请,望复。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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