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5000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崇明区2022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批复》(沪农委〔2022〕296号)《关于同意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年出栏1.5万头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的批复》(沪崇农发〔2022〕154号)精神,我镇“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年出栏1.5万头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实施单位为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总投资额4896.72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2633.86万元,区级财政329.23万元,镇级财政329.23万元,企业自筹投入1604.4079万元。项目应于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建设。
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接项目批复后,因规资部门要求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项目才能施工,该公司耗时一年多,于2024年3月份才办结手续获取证书。同年4月,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成后非洲猪瘟的防控水平,项目单位对原批复的粪污处置工艺和部分设施设备提出调整申请,经专家评审,于当年5月9日获得区级同意调整的批复(沪崇农发〔2024〕43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设施建设进度已完成批复工程量的95%,设备安装调试进度已完成批复工程量的65%,预计项目于2025年2月底完工,2025年4月完成审价、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预计无法在原建设周期内建成,特申请延长项目周期至2025年5月28日。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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