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划拨原乡镇水务所管理用房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2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9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110号

  • 成文日期:

    2024-12-10

  • 发布日期:

    2024-12-25

崇明区水务局:

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张网港东路8号原城桥镇水务所办公用房为属贵局下属区河湖管理中心资产。2010年起,该处资产由我镇作为水务所办公用房使用。

2024年8月我镇机构改革以来,该处房屋暂由我镇作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管理用房使用。后续,该处资产我镇将作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单位管理用房使用。为便于管理,我镇恳请贵局支持,将该处资产无偿划拨至我镇人民政府使用。划拨手续办理期间,我镇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专此函商。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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