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8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95号
成文日期:
2024-10-29
发布日期:
2024-11-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实施东江、明珠和东门3个居委会办公用房屋面修缮工程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东江、明珠和东门3个居委办公用房屋面由于年久失修,存在漏水的现象,已严重影响正常办公,为改善居委办公条件,给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的办事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东江、明珠和东门3个居委会办公用房屋面修缮工程。
二、工程内容:屋面修缮、防水涂料粉刷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经第三方测算工程总投资为22.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2.4万元,二类费用为0.5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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