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6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69号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年出栏1.5万头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的批复》(沪崇农发〔2022〕154号)、《关于同意建设上海明昕畜禽标准化生态养猪场升级重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沪崇农发〔2024〕43号)及《崇明区绿色农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沪崇农规〔2022〕1号)精神,项目批复总投资4896.727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2633.86万元,区级财政投入329.23万元,镇级财政投入329.23万元,自筹投入1604.4079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上海明昕畜禽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土建、设备均完成招投标,自筹已累计到位至批复金额的30%。按照崇明区绿色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乡镇配套资金已累计到位98万元,现拟申请第二笔项目市、区级财政资金共计300万元,累计申请市、区级财政资金至880万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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