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城桥镇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0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4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45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9

  • 发布日期:

    2024-05-09

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现将《2024年城桥镇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好本单位2024年的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城桥镇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按照市防汛办、区防汛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为做好防汛防台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应急处置机制,特制订2024年城桥镇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镇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城桥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城乡安全有序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崇明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二、组织体系

(一)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及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规建办、事业办、社建办、平安办、党群办、城桥派出所、城管中队、财政所、农技中心、水务所、房管中心、城运中心、市政市容所、城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城桥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防汛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命令和指示。

2.制定镇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组织落实辖区内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防汛防台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落实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好各防汛防台专业队伍的日常培训。

4.根据防汛防台的相应响应级别,认真组织开展对应的汛期防范和安全检查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5.灾情发生时,研究工作对策、部署救灾行动,组织一线指挥,迅速调集队伍抢险救灾。

6.对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评估,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根据防汛防台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部门或个人研究决定各种奖惩措施。

(二)镇防汛防台工作机构

 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于镇规建办及农业农村办,副镇长石磊担任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叶增孝、陆景辉同志担任防汛联络员,负责综合协调镇域内城区及农村地区防汛防台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镇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拟订本镇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统一管理和发布本镇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负责日常的防汛宣传、水灾情况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镇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村居、镇相关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防台的资金安排和物资储备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6.督办镇党委、政府、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有关工作事项。

7.承办镇党委、政府、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防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城桥镇防汛防台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办、规建办、平安办、党群办、事业办、社建办、文明办、城管中队、城桥派出所、党群服务中心、城运中心、市政市容所、农技中心、水务所、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桥供电所、南门用电站、环宏公司、崇明市政公司、鳌山建筑公司、彤晟后勤服务管理公司、明绿绿化公司、崇明万达广场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居组成。

各防汛防台成员单位在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把职责范围内的预防措施和前期准备工作做深做细;当灾情发生时,要迅速按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工作组职责,调动一切可用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到位,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抢险救灾组:由镇规建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办、城管中队、城运中心、市政市容所、农技中心、水务所、房管中心、物业公司、崇明市政公司、鳌山建筑公司、彤晟后勤服务管理公司、明绿绿化公司、城桥用电站以及各村居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损坏的堤坝、建筑、道路、桥梁、涵闸、绿化、农业设施、店招店牌、用电等设施进行灾前维护和灾后修复。

医疗救护组:由镇事业办、社建办、城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迅速抢救伤员,对受灾区域采取消毒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交通运输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运输车辆,保障安全检查用车以及抢险救灾期间人员、物资运送。此外,有运输工具的单位应作好随时被调用车辆的准备。

治安维稳组:由镇社会平安办、社建办、城桥派出所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维护社会面稳定,做好危险地段、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规建办、农业农村办、财政所、水务所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落实防汛防台资金预算及使用、防汛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和调用。

信息联络组:由镇防汛办、党政办、党群办、城运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好常用的视频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提供好特定情况下使用的通信方式和设备,确保防汛防台期间指挥、联络的畅通;及时收集、汇总、反馈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汛情、灾情,做到上通下达,同时对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进行考评。

以上工作组所列第一个单位或部门为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即本工作组的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预案抓紧制订好各工作组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三、防汛责任分工及区域划分

组成由镇规建办、城管中队、市政市容所、城运中心、房管中心、崇明市政公司、环宏公司、鳌山建筑公司、上海明绿绿化公司等部门及相关居委为责任主体的城区防汛组和以镇农业农村办、农技中心、水务所、彤晟后勤服务管理公司、鳌山建筑公司及相关行政村为责任主体的农村防汛组。分别负责城区、农村责任区段防汛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基层单位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组织汛期巡查,排摸险情险况;对防汛设施进行汛前、汛期的检查维护;对防汛薄弱环节、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防汛物资准备

由镇党政办负责准备照明、雨具等常用物品。城区防汛物资由镇规建办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装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对防汛仓库内防汛救灾物资的采购增补;农村地区由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装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对防汛仓库内防汛救灾物资的采购增补;同时,其他相关防汛防台成员单位也应按要求备齐防汛救灾物资。   

五、易积水区域“五组工作法”方案

针对易积水道路、小区以及农村低洼区域,设立五个工作组分别处置积水险情。

一是专业电工组:由镇规建办牵头协调镇供电所、房管中心以及相关物业公司等专业人员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损坏设备设施,地毯式检查电路电线杆(电线、网络线)安全,防止进水漏电、产生次生伤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当机立断紧急拉停供电,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二是人员转移组:各机关组团式领导分别带领组员前往联系的村居,对危房简屋、进水严重区域的人员做解释疏导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撤尽撤并妥善就近安置至临时安置点。

三是应急抢险组:由镇规建办、农业农村办、经济办、城管中队、城运中心、市政市容所、农技中心、水务所、房管中心、物业公司、崇明市政公司、鳌山建筑公司、彤晟后勤服务管理公司、明绿绿化公司、城桥用电站以及各村居组成,对损坏的堤坝、建筑、道路、桥梁、涵闸、绿化、农业设施、店招店牌、电力等设施进行灾前维护和灾后修复。

四是排水清淤组:由镇规建办和农业农村办牵头整合社会力量,会同小区物业公司和村居抢险队伍,对小区、道路等积水严重区域开展下水道清理、利用水位下降契机开展强排作业,确保积水得到有效缓解。

五是宣传安抚组:由组团式领导、成员会同村居干部等对受灾居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助参与居民住户排水工作,协调化解矛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受灾居民情绪,开展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六、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本预案应急行动启动条件为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相应的行动级别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一)四级响应

1.四级响应标准

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后。

2.四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办负责人进岗到位。

(2)各水闸开闸预降水位至2米以下,根据降雨时间、雨量和潮汐适时开闸放水,督促沿江单位封堵防汛墙出入口。

(3)各排涝泵站人员加强值班,做好预排工作。

(4)崇明市政、环宏公司等单位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窨井,防止化粪池满溢,组织各村清除河沟阻水物,开通排水不畅的泯沟和田间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5)对辖区内的危房、高层建筑物、在建工程、广告牌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有效落实应对措施。

3.四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防汛成员单位、村居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有效落实应对措施。

(2)各防汛成员单位、村居通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黑板报等媒介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安全提示。

(3)各村居委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城镇排水单位相关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做好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6)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7)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8)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9)电力和通信等单位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10)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和加固等措施。

(11)各抢险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二)三级响应

1.三级响应标准

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后。

2.三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分管领导进岗到位。

(2)信息联络组成员进岗到位,做好信息收报和联络工作。

(3)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岗到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检查落实抢险队伍、车辆和物资等。

(4)各排涝泵站人员昼夜值班,做好预排和排涝工作;市政、环卫等单位加强城区巡查,保证地下排水管道、窨井畅通。

(5)各村居加强责任区域巡查,清除河沟阻水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规建办协调电力、通信、自来水等单位,加强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7)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加强对责任区内的危房、行道树、高层建筑物、在建工程、户外广告牌、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热水器等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8)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工作。

3.三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村居、各防汛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防汛成员单位、村居通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黑板报等媒介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5)城镇排水单位量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在各易积水点驻点值守,应急抢排。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垃圾清捞作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进水口保洁工作。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8)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9)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10)绿化市容、房管中心、城运中心、派出所以及相关河道、绿化养护等单位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拆除等措施。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三)二级响应

1.二级响应标准

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后。

2.二级响应行动

(1)召开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防御工作。

(2)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各自职责进入指挥岗位。

(3)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防汛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责任人进岗到位。

(4)六个工作组人员到位待命。

(5)强排泵站最大限度预排。

(6)后勤保障组检查防汛物资,保证24小时足量供应的能力。

(7)抢险救灾组组织专业队伍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倒伏树木,确保道路通畅,落实全镇所有抢险应急队伍随时集合待命。

(8)治安维稳组组织人对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劝离或强制撤离。

(9)各村居组织危房内人员的撤离,安排好临时安置场所及相关生活资料。

(10)组织人员对险工险段加强巡查和值班看守。

3.二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村居、防汛防台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防汛成员单位、村居通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黑板报等媒介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城镇排水单位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移动泵车做好全力抢排准备。

(5)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6)建设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7)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8)所有在航、在港(码头)、在锚地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9)绿化市容、房管中心、城运中心、派出所以及相关河道、绿化养护等单位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店招店牌等。

(10)镇事业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1)各抢险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四)一级响应

1.一级响应标准

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后。

2.一级响应行动

(1)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全镇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动员。

(2)所有单位的一切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3)各村居、各防汛防台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转移至相应地点,并组成抢险队接受指令随时准备参与抢险。

(4)抢险救灾组在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全镇抢险应急队伍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3.一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防汛成员单位、村居通过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黑板报等媒介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他安全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根据预案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抢险应急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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