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3-24
发布日期:
2024-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上海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沪农委〔2023〕108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认真核查,2023年城桥镇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面积15127.5亩,其中:白名单面积14992.74亩、非白名单面积134.76亩。纳入崇明区农机白名单体系,加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补贴标准80元/亩,未纳入崇明区农机白名单体系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补贴标准为50/亩,故补贴资金共计1206157.2元,其中:市级补贴标准40元/亩,面积15127.5亩,补贴资金605100元;区白名单补贴资金36元/亩,面积14992.74亩,补贴资金539738.64元,区非白名单补贴资金9/亩,面积134.76亩,补贴资金1212.84元;镇白名单补贴标准4元/亩,面积14992.74亩,补贴资金59970.96元;镇非白名单补贴标准1元/亩,面积134.76亩,补贴资金134.76元。现申请核拨市、区级财政补贴共计1146051.48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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