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4000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4〕27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满足城桥镇老城区居民就医需求,提供安全舒适就医环境,经沪崇发改﹝2023﹞376号文批复同意实施城桥镇城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改造。前阶段,在设计方案深化过程中,由于部分房屋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且涉及多个产权主体,所以需调整改造范围和内容,现我镇委托上海云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内门诊部迁址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
一、项目名称: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内门诊部迁址改造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三、主要调整内容:原改造范围涉及八一路708号内的3栋楼,分别为南侧三层房屋(面积690.32平方米)、北侧一层房屋(面积125.58平方米)和东侧房屋底层部分(面积196.51平方米),总面积约1012.41平方米。现取消东侧房屋底层的改造,改造总面积降低至815.9平方米。原东侧房屋底层的功能布局调整至南侧主楼,因考虑荷载加大,故加大了南侧主楼的楼板加固等级,同时增加二至三层的界面剂工艺,北楼增加墙体加固内容,其他室外场地改造、绿化景观、雨污水管线改造、围墙修缮等工程量基本未做调整,详见调整报告。
四、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原上报工可总投资为725.66万元,其中建安费577.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27.07万元,预备费21.14万元。原批复总投资为635.52万元,其中建安费520.1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96.82万元,预备费18.51万元。
现调整工可上报总投资为697.67万元,包括建安费560.2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17.15万元,预备费20.32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和镇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现将《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内门诊部迁址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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