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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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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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转流程,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城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69616301,地址:崇明区城桥镇星火路2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城桥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府办信息公开科的指导帮助下,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切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镇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的要求,在门户网站上重点公开了政策文件、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此外,还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主动公开,使公开内容全面真实、重点突出、群众满意。2022年度城桥镇政府发文共计110件(主动公开97件、依申请公开11件、不予公开2件)。

(二)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流程,全面畅通网络、传真、邮寄、当面申请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由分管领导、镇司法所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有效避免因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共计办结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共0件。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城桥镇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镇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按照公开与保密相统一的工作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审查历史文件,及时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2022年,转化公开历史文件6件。

(四)全面强化平台基础建设。继续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借助门户网站、“文明城桥”微信公众号、“文明城桥”抖音等平台同步发布推送重要讯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2022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6条,抖音发布短视频4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处理群众网上诉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下一步,我镇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抓住重点、明确内容、落实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严格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优化及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运作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快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本区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每月做好党务、居(村)务、财务公开信息梳理、汇总及上报工作,持续推进阳光村务工作,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让居(村)“两委”把工作更全面、具体、真实的展现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参与度。2022年9月,城桥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镇人大代表和村居代表走进城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城桥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走进社会治理的实景空间,了解政府运行,监督政府工作,真正实现了政府与民众的双向互动。

(三)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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