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2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200053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2〕54号

  • 成文日期:

    2022-07-26

  • 发布日期:

    2022-07-26

镇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进一步明确我镇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现将《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普法责任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普法责任制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群办、司法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部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办)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纪委)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党群办)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济发展办)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办)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社会事业办)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社会事务办)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平安办)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划环境保护办)

(十二)《上海市市容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综合执法中队)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司法所)

(十四)《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党政办、平安办)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党群办、社会事业办)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社会事务办、司法所)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综合执法中队、司法所)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综合执法中队、平安办、司法所)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镇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二)镇政府工作部门,各村(居)委工作人员;

(三)行政复议当事人及社会公众;

(四)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安置帮教人员家属等;

(五)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对象。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但提升。

将宪法法律纳入本镇党员、干部、在职人员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提升系统内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有关法规规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讲清讲透。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以及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加强执法、调解、服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社会面宪法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环境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镇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场馆、基地等阵地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深入挖掘政府法治、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中生动鲜活的故事,组织发动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六)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做好做强“文明城桥”、“法治城桥”微信公众号,内容定期更新。

(七)加强普法考核评估

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八)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