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2000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1〕157号
成文日期:
2021-11-09
发布日期:
2021-1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关于本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的通知》要求,本镇就“大棚房”问题于11月5日至10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如下:
11月4日,区政府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全面自查自改工作部署会后,镇政府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本镇自查自改工作,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并从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排查对象、形成问题清单、限时落实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对本次“大棚房”问题自查自改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会议部署,镇工作小组、工作专班以及各村分别对9个原“大棚房”问题清单项目、15个另案处理项目、142个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及看护房和农业大棚进行了村级自查、镇级复查。本次检查未发现新增及回潮的“大棚房”问题。
下一步,本镇将坚持常态长效、严防反弹回潮,认真落实镇、村级日常巡查机制和主体任责,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违纪违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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