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1000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1〕124号
成文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09-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桥镇菜市场经营管理总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7月21日提交的《关于兴桥菜场实施新增监控摄像头及相关设施设备的请示》收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消防中队对兴桥菜场一楼至三楼消防、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菜场二楼、三楼家具店无监控探头,存在安全隐患,避免出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 同意你公司实施安装监控66台摄像头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项目。
一、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安装66台摄像头和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为435000元左右,(以最终审价为准),改造费用由镇财政予以承担。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