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实施城桥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劳动监察协管队伍办公场所装修和氛围布置及照明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7-0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100043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1〕88号

  • 成文日期:

    2021-06-30

  • 发布日期:

    2021-07-01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你单位于2021年6月1日提交的《关于申报城桥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劳动监察协管队伍办公场所装修和氛围布置及照明工程的请示》悉。经镇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目前劳动关系协调中心人民路289号所有从业人员不能全部搬至新地方办公,其中劳动监察协管队伍仍在老地方办公,劳动监察协管队伍条线于2013年12月转制整体关系转入新成立的城桥社会协管综合服务社为民办非企业下沉至乡镇管理,目前有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会议室,共计建设面积258平方。由于办公场所年久未修,线路老化、墙面脱落、桌椅损坏等,不适应协调中心实体化办公的要求,同意对该场所进行整体装修和氛围布置及照明。

二、工程内容:整体装修和氛围布置及照明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工程造价预算为29.5334万元左右,资金来源为区人社局补贴9万元,不足部分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预算中支出。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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