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10005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1〕50号
成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崇明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实施意见》(沪崇交〔2020〕7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城桥镇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城桥镇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工作机制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崇明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实施意见》(沪崇交〔2020〕7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加快构建符合城桥镇特点的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机制,落实公路设施量外村域范围内的村主路、村支路及沿线桥梁建设养护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本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水平,满足乡村振兴对村内道路承载力、通行力的要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夯实责任、健全保障。按照“区统筹、镇实施、村配合”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规划引导、统筹推进。结合本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统筹实施村内道路项目,制定维修计划,统筹推进。
规范建设、合力监督。规范维修建设,强化监督力度,镇、村合力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管养到位、长效运行。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养护,强化举措,形成管理养护长效运行机制。
二、重点任务
城桥镇开展村内道路桥梁长效养护,对破损道路进行维修后纳入长效养护。具体任务如下:
(一)建设任务
贯彻“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证质量”的原则,参照《村庄道路建设技术规范》(DG/TJ08-2218-2016)进行建设。
1、对村内严重破损道路进行维修。村主路、村支路路面宽度建议不低于3.5米,条件受限路段,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2.5米。做到路基坚实,路面平整。
2、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提升道路水平,按需设置道路防护设施、绿化景观和照明,确保路容路貌良好。
(二)养护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 DG/TJlO8-2067-2009) 开展养护。
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实施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做到路基坚实,路面平整,排水畅通,绿化协调,路面病害及时处置;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好,安全警示与防护设施无损坏。
三、职责分工
(一)明确责任
镇公路管理站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实施主体,负责安排建设养护资金,落实专业第三方单位开展村内道路日常保洁、巡查和报修,并配合区交通委员会指导、监督城桥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各村通过村民自治共管,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爱路、护路要求,并对村内严重破损道路开展自查和上报工作。
(二)维修建设
确定村内道路破损面积后,镇公路管理站根据修复预算金额,对标《城桥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定办理相关操作流程。
(三)日常考核
建立健全长效管养机制,强化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监督考核。定期开展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巡查,镇公路管理站和各村共同对第三方养护单位的道路日常管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招标约定,养护费用的支付金额根据考核综合得分确定。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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