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120210000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21〕25号
成文日期:
2021-02-18
发布日期:
2021-03-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怡水苑、御水兰庭、颐锦水苑和阳光雅轩小区开发建设已经完成。商品房销售率已超过82%,入住率已超过37%。为加强社区管理,让入住居民有归属感,建立起无缝衔接的社区建设构架,经研究,拟在该区域成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
拟定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区域管辖范围
该社区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松翠路398弄,区域范围:北至瀛洲路,西至老滧河,南至乔松路,东至江帆路。其中怡水苑小区共有住宅8.78万平方米,住房606套。御水兰庭小区共有住宅13.59万平方米,住房918套。颐锦水苑共有住宅共有住宅17.83万平方米,住房1152套。阳光雅轩小区共有住宅4.59万平方米,住房408套。住宅总面积44.79万平方米,住房3084套,入住率为37%。
三、社区办公活动用房
上海市崇明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已按崇府发〔2012〕51号文的相关规定,将怡水苑、御水兰庭、颐锦水苑、阳光雅轩小区内公建配套用房中的居委会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共2839.26平方米移交给城桥镇人民政府。
目前,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筹备小组已成立。经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城桥镇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我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特此请示,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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