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020200002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城委〔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2-06
发布日期:
2020-02-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镇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面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防控办公室(社区工作组、综合协调组)
(一)牵头领导:沈振香
(二)责任人
组长:陶宏华;副组长:朱新忠、蒋林峰
(三)主要职责
1.负责镇级层面疫情防控统筹协调:做好本镇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相关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全面落实、参与外地来崇人员管理;做好防控物资调配和部分物资采购工作;及时协调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具体工作和社会面矛盾;做好各类政策解释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布工作提示。
2.负责统计核查疫情防控信息数据: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基础数据的汇总、整理、统计工作,形成全镇的数据信息总表,及时更新,确保正确;及时形成本镇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做好与区防控办对接工作,及时完成区防控办下达的人员信息核查等工作任务;做好集中观察、居家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同时做好教育系统上报信息备案工作。
3.负责社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做好与区民政局对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全镇情况;协调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指导做好社区预约和凭证购买口罩等工作;做好为老服务、殡葬管理场所的管理。
4.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记录归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回复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发放管理工作,登记防控物资发放情况,确保防控物资妥善管理、规范使用;做好台账整理工作,记录每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归档。
二、综治应急组
(一)牵头领导:李永林
(二)责任人
组长:杨卫家;副组长:施凯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职责
1.稳定办:负责与镇防控办对接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派出所:负责落实警力做好人员管控和秩序维护工作,包括,协同卫生防疫部门、村居对不配合居家观察的人员进行上门法律告知或采取强制集中观察措施;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电话;针对购买口罩人数多、秩序乱、隐患多、影响交通的问题,落实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加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秩序维护,预防发生秩序骚乱事件;对可能感染区域做好警戒措施;对棋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集中上门法律告知,落实暂停营业措施;其他需要公安参与的管控工作。
3.城管中队:负责落实中队执法力量和特保队员,协助公安做好相关执法工作。
4.网格中心:负责做好网格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微网格作用,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突发事件等情况及时反馈稳定办,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相关管控措施;处置12345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单。
5.外口办:负责开展外来人口排摸工作,重点排查重点地区来崇人员,及时向村居反馈排查情况,发现异常人员及时上报,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相关管控措施。
三、宣传动员组
(一)牵头领导:施宏、杨颖慧
(二)责任人
组长:王枫;副组长:曾庆梅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职责
1.责任部门:党群办、文明办、团委、妇联。
2.宣传内容:做好疫情防控形势宣传,及时根据官方渠道消息,公布疫情防控的准确信息;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法宣传,切实抓好群防群治;做好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宣传发动,广泛动员、有力号召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
3.宣传形式:利用“文明城桥”微信平台,推出系列宣传专题,对疫情防控的动态、党员先进事迹、基层有效经验等开展宣传报道。各村居同步利用自身微信公众号开展好推送宣传;发放张贴致全体村居民的告知书、移风易俗倡议书、致全体党员的倡议书等,从不同层面开展好宣传发动;在镇区主要道路两侧、村居主要路口、办公场所、医疗服务区域、居民小区出入口等处,利用横幅、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载体开展宣传;使用社区小喇叭循环播放统一录制的宣传内容,用居民群众易于理解、朗朗上口的语言,将疫情防控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在社区在职党员群、楼组长群、区域化党建群等开展相关推送,充分整合在职党员、社区党员、群众骨干的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市场和工贸企业组
(一)牵头领导:邢峰、梅志峰
(二)责任人
组长:袁超平;副组长:黄克勤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职责
1.集贸市场:签订《防控疫情责任书》,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黑板报、喇叭广播等宣传防疫知识,向全体职工和商户宣传疫情防控情况;缩短菜场开放时段,减少人群聚集,加强菜场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完成辖区农贸市场全覆盖检查,坚决禁止活禽交易活动;全面开展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和政策宣讲等方式方法,督促相关经营者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保障市场商品价格稳定;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菜场管理的人员进行全方位排摸。
2.经济办:向辖区企业明确职能,签订责任书;对各企业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疫情情况通报及防控宣传;开展企业经营状态、外来人员情况调查排摸,落实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做好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并要求做好办公和生产等场所的清洁卫生、返岗员工近期行程经历核实、员工和企业的各项防护措施等工作。
3.财政所(含资产经营公司):做好疫情防范工作的资金保障;深入细致开展集体资产租户相关人员排查工作,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办反馈排查情况;对用人较多的租赁户及企业,开工后签订城桥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书。
4.市场监管所:落实农家乐等企业餐饮和客房内部清洁消毒措施;开展农村自办酒席暂缓告知;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执法,完成辖区农贸市场全覆盖检查;负责物价检查和相关投诉举报处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经营畜禽类产品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急需物资以及重点药品的检查,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
5.安全事务所:配合经济办(工贸)开展企业复工管理工作。
五、保障和工程项目管理组
(一)牵头领导:王彬斌
(二)责任人
组长:黄斌;副组长:陈健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职责
1.党政办:负责编制值班安排表,落实政府办公人员轮流24小时值班;负责口罩、防护服、消毒水等物资采购,采购后将物资交于镇防疫办;负责应急食品采购并统一安排调配;负责值班人员的就餐(中餐和晚餐)和应急人员的食宿安排;每天负责安排2辆公务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做好会议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区级、镇级信息收集报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规保办:负责对建设工程涉及的返崇务工人员的排摸工作;负责对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告知书,落实防疫工作要求;负责对复工工地防疫工作的检查,落实巡查机制;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完成对属地工地的复工审核和人员管控工作。
3.村建所:负责指导居委、物业公司对小区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行排摸;指导小区内防疫宣传工作;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对小区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
4.市容所:负责对接好环宏、市政、瀛勋商家作业公司,按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和日常收集点,按区域分级开展垃圾收运工作;落实好城区市容保障和垃圾分类工作。
5.环宏公司:负责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对公厕、作业车辆、垃圾箱房、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消毒杀菌;负责对居家隔离和医疗观察点的生活垃圾专项收运工作。
6.灜勋餐厨垃圾收运作业公司:负责对医药观察点、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的餐厨垃圾清运工作,收运量上报市容所。
7.双瀛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中心:负责每日对城桥镇范围内农贸市场、公共外环境、环卫设施、居委社区、镇政府、文化活动中心、寒山寺路164号等区域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喷洒工作,对人流密集区域、垃圾房、垃圾桶、易接触设施和物体进行重点喷洒。
8.上海崇明绿化养护有限公司:负责每天对8座公厕进行杀菌消毒,对公厕内垃圾及时进行清运;负责每天对城桥镇新、老城区21座垃圾房进行二次清洗及杀菌消毒工作。
六、防疫和指导组
(一)牵头领导:陈勇
(二)责任人
组长:朱新忠;副组长:方玉娟
(三)主要职责
1.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政府属地化责任,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随时调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配备专业人员(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1名临床医师)和工作人员(镇政府、公安部门等)。
2.开展重点人员管理:针对密切接触者、湖北或途径湖北无发热及其他症状的人员来崇后,在本镇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场所符合居家隔离观察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对其实施居家隔离观;在本镇无固定居住场所,或居住场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实施集中隔离观察,观察期14天。
3.开展隔离观察对象的医学观察:负责隔离观察人员的医学观察,核实观察对象的临床表现,进行鉴别诊断,及时做好相应处置措施。根据标准要求,解除医学观察。
4.隔离场所消毒:定时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日常消毒;负责出现症状人员转运后彻底的终末消毒,以及所有的隔离观察人员解除隔离观察后的终末消毒。
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人群信息排摸和反馈;根据要求落实好相关人员居家以及集中医学观察和隔离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中办酒的劝导和监管,尽量减少人员集聚;加大防病宣传提示力度。
以上工作职责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有关部署进行相应调整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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