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020200000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19〕203号
成文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01-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李永林(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沈振香(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彬斌(副镇长)
邢 峰(副镇长)
组 员:石 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卫兵(司法所所长)
杨卫家(社会稳定办主任)
张 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
陈 健(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主任)
姜珍珍(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袁超平(经济发展办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由石磊担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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