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0201900165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城桥镇
发文字号:
沪崇城府〔2019〕168号
成文日期:
2019-11-09
发布日期:
2019-1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河长制办公室:
城桥镇党委、政府按照区委、区政府“2018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2019年全面消除劣V类”的目标,我镇2019年完成整治25条劣V类水体。根据崇明河长制办公室印发52号《关于印发崇明区消除劣V类水体及黑臭水体考核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城桥镇党委、政府在11月2日组织一级河长、二级河长、党代表、人大监督员、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河长办、水务所进行自查,对全镇25条已整治完成的劣V类水体进行自查。通过验收组的验收,25条劣V类水体符合区河长办下发验收标准。城桥镇人民政府特提出申请第二批验收25条劣V类水体。
妥否,恳请批准为盼。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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