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10020161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9-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农办、市农委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有关要求,借鉴本县横沙乡先行试点的成功经验,结合城桥镇土地流转管理现状,研究制定了《城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市委农办、市农委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有关要求,为了培育和发展本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承包土地流转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承包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整合优化农村承包土地资源的配置,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全面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峰
副组长:陈 震 张 峰
组 员:张羽龙 张纪涛 刘琳璘 袁超平 蒋林峰 黄 娟 黄雪昌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试点工作小组:
组 长:张 峰
副组长:陈耀忠
组 员:顾春妹 施殿臣 黄志新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小组:
组 员:袁超平 蒋林峰 张羽龙 黄 娟 黄雪昌 张 峰 刘琳璘及相关村农副主任等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基础,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强迫流转,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委托期限和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组织引导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受托承包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并在统一布局规划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后统一进行流转,引导职业农民从事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镇级组织统一制定全镇农业布局规划并指导各村落实规划,引导职业农民按照规划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家庭农场流转土地。
(三)市场主导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托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逐步健全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
(四)农业用途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反租倒包流转交易的土地。
四、目标任务
依托上海农业要素交易所电子网络平台,并在学习横沙乡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全镇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交易试点工作,初步建立规范有序、网络健全、信息快捷、公平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
五、交易程序
1、农户委托。鼓励引导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的农户将其承包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
2、信息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中土地流转意向信息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由农交所依据流转交易的流出让方提交的材料制作挂牌信息,在农交所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挂牌时间不少于20日。土地流转信息主要包括:位置、面积、农户数量、产业布局规划、交通状况、基础设施、流转方式、用途、流转期限、指导价格等。
3、资格审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对具有流入土地意向的网上和线下报名者进行分类汇总,根据其实际经营能力、经济实力、技术设备、诚信守法等方面综合评价经营者的资质,符合条件的参加土地流转竞标。
4、公开招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公开市场发布的流转信息编制土地流转项目招标书,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标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开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要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按公平原则,综合评定决定中标者;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优先。
5、中标发布。招标结束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将土地流转开标情况、中标经营者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资料在土地流转信息交易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中标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中标者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鉴证流转双方签署统一格式的流转合同和经营承诺书。
六、工作步骤
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试点工作,自2016年7月启动,到2016年12月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2016年7月)。根据市县农经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本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
(二)推进阶段
1、宣传发动(2016年8月)。试点方案审核通过后,一是组建试点工作领导班子和试点工作小组,召开交易市场工作试点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镇相关部门试点工作领导和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公开交易工作操作规程等。
2、组织实施(2016年9月—11月)。一是对已升级完善的农业要素市场信息平台,公开市场交易规则和招投标办法;二是组织全镇各村对新增的、到期继续流转的承包土地的流转意向信息在网上公开发布,并按公开交易程序和规则完成交易。
(三)总结阶段
1、总结经验(2016年11月-12月中旬)。对我镇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梳理,查漏补缺,形成试点总结报告。
2、2016年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市场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迎接市、县专家小组的考核、评估、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及时成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镇经济发展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纪委、信访办、农经站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等工作。
(二)拓展职能。在充分发挥好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指导规范流转、依法调处矛盾等四项功能的基础上,赋予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交易的职能,逐步将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形成为公开、公平、公正的“一个屋顶之下、多个服务窗口”的综合平台。
(三)明确职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交易的主体,负责对土地流出意向和经营者流入意向等基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土地流转交易的招投标和对中标经营者流转土地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农户在思想上接受、意识上配合、行动上参与。同时,加强对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人员的招标、竞标等涉及市场交易的招投标等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能力,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开市场建设运行顺畅。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