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50005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5〕61号
成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6-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崇明区陈家镇2023年德云村、裕安养殖场德云南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陈家镇2023年德云村、裕安养殖场德云南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4〕88号)予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林地无法搬迁、施工中遇到地下管线、原有泵闸遗留的基础及与村民协商受阻等情况导致部分批复设计方案实施困难。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对原设计方案进行部分变更。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1]2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工程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
1.养殖场南转河,起点处河段现状林地无法搬迁,取消起点处(YZN:M0+000.00~M0+024.47)河段全部设计内容,取消机械开挖1851.40m³、A2型护岸44.78m、斜坡绿化216.29㎡、水生植物28.21㎡。
2.德云中心河,锦陈公路以东(北岸DYZ:N0+566.76~N0+586.77、南岸DYZ:S0+589.49~S0+609.11)施工中河底发现原有泵闸遗留基础,部分挖除后发现基础较深,若整体挖除工程量较大、原设计护岸结构无法实施,将C2型护岸(方桩+塑钢板桩)39.63m调整为钢筋混凝土挡墙护岸;为更好地与沿线支河现状箱式桥衔接,新增146.07m的C2型护岸(方桩+塑钢板桩结构)圆弧顺接至现状箱式桥;G40沪陕高速两侧河道北岸拓宽段(DYZ:M1+471.55~M1+582.72、M1+640.25~M1+678.71)现状林地无法搬迁,无法按规划实施,取消疏浚土方985.63m³、机械开挖土方387.31m³、回填土方45.58m³,同时两侧涉及管线的107.06m河段由C2型护岸调整为A5型护岸(固化土+海绵土),新增斜坡绿化284.84㎡。
3.德云南河,奚北路桥以东涉及东西走向管线较多且靠近河道南岸,为确保管线安全,北岸(DYN:N3+216.62~N3+244.12)的C3型护岸(方桩+塑钢板桩)27.50m调整为A5型护岸(固化土+海绵土),南岸(DYN:S3+151.30~S3+396.82)取消A5型护岸245.52m、取消斜坡绿化21.73㎡、新增水生植物35.48㎡;
4.德云村村级河道,取消部分河道近期在其他项目中已建或居民自建的护岸,原方案仅包含疏浚修坡的河段,考虑近期岸坡冲刷、周边村民强烈要求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扩大河道过流能力等因素,新增E型护岸(密排木桩护岸)153.80m和德云8号河6#箱式桥1座;新建的德云101号河1#箱式桥点位经沟通可直接打通断头点,德云101号河1#箱式桥调整为拆除坝基1座28.63m³。
二、投资调整情况:经财务监理核算,变更后概算工程费用减少0.65万元,根据合同结算原则变更后增加3.35万元,尚控制在合同及概算范围内。
特此申请,望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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