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40009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4〕114号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崇府发〔2012〕163号)文件要求,经过村级申报、镇级核查,确定2024年下半年我镇公益林土地流转面积新增577.42亩,土地流转费为658258.8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其中区财政资金592432.92元。镇财政资金65825.88元。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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