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家镇生态公益林项目二期(原地上物为林木)面积核查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40009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4〕113号

  • 成文日期:

    2024-10-31

  • 发布日期:

    2024-11-11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2024年新增森林面积任务统计口径的通知》(沪绿容办〔2023〕21号)相关内容,我镇积极推进项目造林工作。目前,我镇部分原有地上物为林木的拟造林地块,通过实施恢复森林的措施,已达到有林地标准,且已完成相关土地流转和地上物收购协议,涉及的林木权属已移交我镇政府,符合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条件。

陈家镇生态公益林项目二期(原地上物为林木)面积为156亩(以实测为准),地块位于车陈家镇裕西村、陈西村、裕丰村3个自然村,符合《“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和年度新增森林计划图斑,并已办理完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备案手续,现申请面积核查。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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