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4000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4〕76号
成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日期:
2024-07-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崇明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范围内,建设单位为上海弘晟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实施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意见通知》(沪崇农发〔2023〕3号)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养殖方案并已经过专家论证,现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渔光互补项目养殖尾水处理需求。
现将《崇明区璞叶小镇渔光互补项目渔业养殖方案》报备贵委,渔业养殖方案实施过程中,我镇将依据贵委相关意见,监督建设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后续加强监管。
本项目充分利用了区域内的原有尾水处理系统,不存在弃用、破坏原有尾水处理设施及设备问题,部分建设期需要改造部分由项目投资恢复建设,无政府重复投资建设问题。
以上请示,妥否?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