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40003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4〕41号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的决策部署,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相关成员单位管理责任落地落实,根据工作要求,现成立陈家镇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 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樊 备 副镇长
陈展阳 副镇长
石 宇 副镇长
杨飞鹏 副镇长
成 员:陈春雷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任 霞 社会事业发展办主任
冯 月 社区建设办主任
陈凡毅 农业农村发展办主任
蔡雪峰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丁 豪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陈晓峰 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所长
杨锦英 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陈 维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居党总支(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跟踪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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