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3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3〕46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长效机制,现就做好我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机制
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不断优化完善“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有效推动陈家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带头作用
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好献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精心组织,有序安排,确保本单位献血任务如期、按质、按量完成。各级干部、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无偿献血为广大群众作出榜样。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辖区群众主动加入无偿献血行列,不断扩大无偿献血工作的影响力。要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队伍建设,创新无偿献血宣传形式,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民众的献血意愿,全面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四、无偿献血的对象和范围
为保证血液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各村居、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健康公民进行献血,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长期服药史、居住在本镇的公民(含外来人员),有献血经历者年龄放宽至60周岁。
2.合理安排献血频率,确保两次献血时间间隔在六个月以上。
五、奖惩措施
为激励村居、单位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无偿献血,经研究决定,对完成年度献血任务的单位,按30元/支标准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
六、献血经费筹集
献血经费按照1000元/200ml(每支血)的标准由各单位事先进行筹集,于2023年8月底之前交镇爱卫办专户,便于全镇统筹安排(汇款单位全称:崇明区陈家镇合作医疗管理站,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裕安支行, 账号:327656—72011024734)。
七、体检和献血时间
(一)献血方式采取“一次法”献血,即献血者当天在现场进行体检和快速化验,合格者当场献血。各村居、单位要在做好宣传发动基础上,根据报名参加献血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参献人数。
(二)本镇全年分若干次开展献血,具体时间根据区血站总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办法
2023年的献血工作仍按规定列入年终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任务指标。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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