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家镇人民政府成为上海崇明智慧生态旅游文化服务中心主管单位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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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241202300016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3〕22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0

  • 发布日期:

    2023-03-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智慧生态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贵单位于2023年3月2日报送的《关于申请业务主管单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由我单位担任上海崇明智慧生态旅游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职责。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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