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2000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日期:
2022-0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为了落实《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沪应急行规[2020]1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本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经研究,决定调整我镇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施 律 党委副书记、镇长(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顾海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负责人)
委 员:方全安 党委副书记(政法)
汪青松 党委副书记(党群)
施 辉 纪委书记
任盼盼 党委委员、副镇长
邵 军 党委委员(宣传)
王嫣倩 党委委员(组织)
樊 备 副镇长
石 宇 副镇长
杨飞鹏 副镇长
镇消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平安办主任魏毓兼任,统筹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魏媛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今后,陈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