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128号
成文日期:
2021-11-29
发布日期:
2021-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崇明陈家镇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一期)项目建设,根据《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和《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对2019年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陈家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2021年5月我镇组织编制《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南部乡村单元)调整方案》。规划成果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进行公示,征询了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完成了市规划资源局报批成果技术审查。调整方案现已编制完成,相关成果报请区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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