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陈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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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123号

  • 成文日期:

    2021-11-26

  • 发布日期:

    2021-12-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护考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沪水务〔2018〕536号)和《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崇水务〔2021〕168号)文件要求,特调整制定《陈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陈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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