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录用张剑俊等2名同志为陈家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14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101号

  • 成文日期:

    2021-09-30

  • 发布日期:

    2021-10-11

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崇府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际,本着因岗用人、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编制了用人计划,并发布了招考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报党政人大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拟录用张剑俊同志为陈家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李雪莲同志为陈家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工作人员。

经审核,拟聘用对象的证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资格条件符合招聘要求,现将相关材料报上,请审批。

    特此致函,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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