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1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101号
成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崇府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际,本着因岗用人、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编制了用人计划,并发布了招考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报党政人大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拟录用张剑俊同志为陈家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李雪莲同志为陈家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工作人员。
经审核,拟聘用对象的证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资格条件符合招聘要求,现将相关材料报上,请审批。
特此致函,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