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99号
成文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崇明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21)30号]文件精神,经我镇前期检查、核实,最终确认符合水产国家级示范场区级提升标准的养殖场2个、河蟹绿色(有机)认证主体1个和在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场)就业的渔业乡村兽医2人,现将具体名单上报给你们。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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