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91号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9-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陈家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0号)文件要求,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7个点位,共计4769.76亩。本项目自2020年5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7月竣工。经我镇初步自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验收条件,现申请验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