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08
主题分类:
国有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19号
成文日期:
2021-03-27
发布日期:
2021-03-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财政局: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完成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汇总编报工作。现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等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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