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1202100005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1〕9号
成文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2-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崇明区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精神,通过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户、村、镇逐级统计、公示、汇总,确认2020年陈家镇水稻秸秆秸秆机械化还田6650.28亩,申报市级补贴资金266011.20元,区配套资金19950.84元。另外镇级配套4181.8元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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