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24020200014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0〕133号
成文日期: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09-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由上海智慧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办公用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14年7月2日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沪崇规土【2014】出让合同第10号)。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项目在2015年8月11日之前开工,在2018年8月11日之前竣工,实际上海智慧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底才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建设,竣工时间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推迟了25个月。造成未能如期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原因如下:
2016年下半年,根据沪府发【2016】102号文件《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及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相关要求,加强崇明新建基础设施的风貌管控,控制建筑高度原则在18米以下,体现“中国元素、江南韵味、海岛特色”的建设理念。对该项目进行暂停施工,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结合了“世界级生态岛”风貌要求、建设理念优化调整设计方案,重新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根据新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施工,由此影响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时间25个月,造成未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内完成。
综上所述,由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政策要求、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了上海智慧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办公用房”项目开发建设严重滞后,超出了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时间。
现请在土地核验过程中免于追究上海智慧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竣工延期的违约责任,望同意批准为盼。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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