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丁辉同志辞职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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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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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24020200007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陈府〔2020〕70号

  • 成文日期:

    2020-06-03

  • 发布日期:

    2020-06-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公务员局:

丁辉,女,1983年4月出生,汉族,安徽马鞍山人,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12月,转业至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四级主办。

丁辉同志由于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工作,故个人申请辞去公职。

经研究,拟同意丁辉同志的辞职申请。

专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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