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5000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5〕70号
成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日期:
2025-11-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相关居委、相关单位:
为推动崇明区堡镇片区雨污混接整治和排水系统提标工程顺利推进,按照区水务局安质监相关工作要求,特成立本工作专班,组员排序不分先后。本通知旨在明确组织架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一、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宋清国 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敏煜 港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顾玲玲 竖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施 杰 堡镇副镇长 (市政)
陆中超 港沿副镇长 (市政)
龚晓辉 竖新副镇长 (市政)
组 员:王昕璐 堡镇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施 凯 堡镇规环办主任
李洪标 港沿镇规环办主任
孙海楠 竖新镇规环办主任
李 响 堡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苏观峰 港沿镇规环办副主任
季云章 堡镇财政所所长
吴育君 堡镇城建中心主任
沈 斌 竖新镇城建中心六级职员
二、责任分工
各镇规环办牵头各参建单位,制定项目总体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牵头推进项目实施,负责属地项目实施与协调统筹等工作。
堡镇财政所负责做好资金核付、财务过程监管等工作,对接港沿、竖新财务部门做好协调沟通。
堡镇资产经营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主要做好项目过程监督管理。
各镇城建中心负责协调属地背街小巷雨污、农污整治等事项推进,做好居民矛盾调解等协调工作。
各属地居委、村委负责做好项目前期排摸工作,并协助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宣传引导、矛盾协调等工作。
三、管理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专班例会制度。对照项目总体计划及阶段性目标,及时协调化解矛盾,确保项目推进有序,重点梳理项目施工区域涉河违建清单,明确整治时间节点,按计划推进整治。二是建立工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参建单位工程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项目总体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根据项目进展,及时优化、调整工作计划。
2.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就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巡查评估,就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安全、进展有序、质量过关。
3.提供保障。工作专班的成立旨在确保本次项目安全运作,为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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