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堡镇申报2025年崇明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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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29120250002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5〕38号

  • 成文日期:

    2025-07-10

  • 发布日期:

    2025-07-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5〕158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用于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能级所需的设施、设备等,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我镇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项目总投资额220000元,申报奖补资金金额200000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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