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5000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社会福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5〕26号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6-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区残联和区财政局《崇明区薄弱三阳机构提升改造的指导意见》(崇残〔2020〕23号),堡镇拟利用存量资产(堡镇北路260号)装修改造成残疾人相关业务一站式受理的堡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费用预计995965元,镇配套89679.5元,区残联配套906285.5元。按照三阳机构设施设备配备相关要求,结合堡镇实际进行设施设备采购,费用预计为249800元。
妥否,请予以审批。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