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5000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4-24
发布日期:
2025-05-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上海市崇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职责,健全防汛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本镇防汛工作,现将《堡镇防汛工作应急预案》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核备案。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堡镇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2025年)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工作,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应对各种突发性险情灾情,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防汛条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保障本镇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克服麻痹意识,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汛期的隐患和问题,确保防汛工作不出纰漏,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防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全面指导本镇防汛工作。
2.副组长:根据出现的险情,及时分析汇总,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做好各自条线防汛工作,调动对应防汛抢险队伍。协调各方,担任现场和灾情的前线指挥。
3.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沟通联系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防汛值班安排。
4.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号召全镇党员群众共同参与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做好经济系统工业、商业的安全度汛、自救互救、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工作;加强平时指导,教育各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持以防为主,立足自防自救;对接电力、通讯部门。
6.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做好施工工地、道路、公路、桥梁等各类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检查,组织在建工地、工棚简屋人员撤离安置;组建专业抢险队伍,指挥相关单位完成重大工程抢险任务。
7.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镇卫生服务中心、堡镇医院组建医疗救护小组,应对汛期突发情况;协调落实应急撤离安置点。
8.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消防、部队等力量以及民兵队伍参与救灾等工作;负责敬老院、宗教场所等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灾后救济安置工作。
9.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派出所、交警、社区保安等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工作,做好防汛期间稳定工作。在发生面积较大的灾害时,组织各类综治力量,担任现场安保,维护全镇的社会治安;配合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政部门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工作,对在规定地域、时间内要撤离的人员不愿撤离的,组织力量进行动员,在动员无效的情况下,强制撤离,并做好撤离点、安置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码头、车站的安全保障工作。
10.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负责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汛情期间,做好信息收集,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指挥下,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做好相应汛后总结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做好高空构筑物、店招店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做好影响防汛安全的违搭违建拆除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12.堡镇派出所:负责维护受灾区域的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负责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做好撤离后现场治安工作;协助本镇做好保护性撤离;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趁灾打劫的不法分子;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3.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党员志愿者加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汛期各项防汛信息的对外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宣传防汛有关法规和报道抗灾救灾中的好人好事,发扬抗洪精神,宣传形式要多样化,生动有力。
14.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负责汛期的日常巡查工作,对影响防汛安全的设施及时发现并报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台风期间的应急派单工作。
15.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对危房简屋进行排查,督促整改,做好在建房屋的监督指导工作;做好农村道路的保洁、清障工作;督促物业做好住宅小区防汛工作;负责做好镇区排涝工作;负责协调指挥特保参与相关防汛及救灾工作;负责公益林、廊道等林木的加固和检查工作;建立专业抢险队伍,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及树木倒伏清理。
16.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救灾资金的组织、保障,及时下拨防汛抗台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做好五滧垦区、堡镇垦区的防汛防台工作。
17.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农业经营主体的防汛减灾安全教育和设施设备检查;指导农户开展大棚加固、抢收抢种;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及灾后补救的技术指导;做好镇村级河道的巡查和疏通,组建河道清淤清网队伍,确保河道防汛排涝能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调试,组建专业抢排队伍,根据镇防汛办调度指挥进行抢排。
18.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专项预案。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员的抢救和运送。
19.堡镇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汛期电力检查,制定防汛专项预案,建立健全专业抢险队伍,确保电力正常供应。
20.各村居:加强以防为主、以人为本,防汛工作无小事的教育,加大对辖区的检查督促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转移危棚简屋居住人员,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加强群防群治,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准确,组织有效施救。各村居在班子到位的基础上再成立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做好本级抢险工作。各物业公司主动做好辖区下水管道疏通,做到随报随到并及时修理。居委会要广泛发动,做到逐户、逐栋巡查提醒到位(阳台物品、空调外机)。当江、海潮位预报警戒水位时,沿江堤单位要组织值班人员出防巡逻。以上各支队伍要建立花名册并及时更新,确实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
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镇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健兼任,副主任由施凯、黄凯、王飞担任。今后镇防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为区防汛指挥部发布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指令,镇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指令等级采取响应行动,其中Ⅰ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
(一)Ⅳ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办负责人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加强辖区汛情收集等工作,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办上报汛情、灾情和处置等情况。
2.防汛有关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加强抢险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5.低洼、易受淹地区、易积水道路、易积水小区做好排水防涝准备。
6.各村加强河道巡河,及时清除河内阻水物。
7.加固、修剪公益林树木、风口、路口易倒伏树木,加固、整改店招店牌等高空构筑物。
8.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能够到位。
(二)Ⅲ级响应
1.乡镇防汛分管领导进入岗位,镇防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领导和部门通报汛情、潮情、雨情。
2.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放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各村居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3.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抢排道路积水。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做好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房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准备。
6.绿化、住房、公路等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加固、绑扎等。
7.各村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8.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9.IV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响应
1.镇主要领导进岗到位,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形成指挥体系并利用会议、电话、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并开展插村居工作。
2.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
3.镇区排水单位负责人员坚守岗位,全力做好抢排准备,一旦有积水情况上报,立即采取措施。
4.建设工地按照上级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
5.一线海塘外作业人员、渔船渔民、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照堡镇防汛人员避险转移应急预案。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台风状态。
7.绿化、住房、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8.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9.防汛物资仓库安全24小时值班,确保物资及时足量发放。
10.I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Ⅰ级响应
1.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入岗位,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全体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进行防汛防台全民动员,全镇范围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听候征用。工厂、商铺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工、停市等措施。
2.各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4.根据教育部门通知,协调做好各中小学、幼托园停课或其他措施。
5.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II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人员转移与安置
(一)启用条件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需马上采取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1.当区防汛指挥部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时;
2.进入Ⅱ级响应或Ⅰ级应急响应时;
3.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
(二)转移安置对象
1.危棚简屋内居住的人员;
2.一线堤防外工程、捕捞等作业、暂住人员;
3.台风影响区内的渔船、渔民;
4.建设工地施工人员;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避险转移的人员。
(三)相关单位职责
1.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危房简棚内人员、一线堤防外作业人员避险转移工作。落实临时安置场所,配备工作人员,做好卫生防疫、供水供电、生活保障等工作,在避险转移指令解除前,采取措施防止人员擅自返回。
2.党政办:负责避险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的保障工作。
3.规环办:负责组织建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配合镇防汛办做好保护性强制撤离相关工作。
4.事业办:负责落实体育中心作为临时安置场所,并做好相关后勤及医疗保障。
5.社建办:做好灾民的救济和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6.平安办:负责汛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派出所、综保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场所秩序维护及值班工作。配合镇防汛办做好一线大堤外人员转移及拒不配合人员的保护性强制撤离工作。
7.农业农村办: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渔船、渔民进港避风工作。
8.派出所:负责加强临时安置场所巡逻、执勤工作,维持好社会秩序。配合镇防汛指挥部做好拒绝撤离人员的保护性强制撤离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件,做好调查、取证、处置等后续工作。
9.经发中心: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10.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各村做好田间菜农及养殖户的转移安置指导工作并做好情况统计。
11.卫生院:配合做好临时安置场所的饮食卫生和防疫工作,做好保护性强制撤离过程中人员的应急救护工作。
(四)转移安置流程
1.准备工作:各村居负责统计危房简棚居住人员及确认安置方式;堡渔村还要统计渔船人员情况;规环办统计在建工地工棚工人数,统一报送至镇防汛办备案。人员转移可以采取分散和集中两种方式,可以分散安置于附近亲朋好友、旅馆等营业场所,也可以集中安置于村委会、老年活动室、镇级临时安置点(镇市民健身中心)。当区防汛办发布III级应急响应后,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的准备工作。
2.应急指挥:当防汛防台II级响应信号发布后,收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出人员转移指令,或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转移措施时。镇防汛办应当及时向各村居及相关部门下达人员转移指令,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人员转移情况。接到转移命令后,各村居、相关部门迅速组织相关应急力量,及时把指令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相关防汛成员单位要及时联系辖区内相关场所做好容纳转移人员的开放准备工作。人员转移后,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组织村居委、有关单位进行住户检查,以防遗漏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3.安置点管理:人员采取分散安置措施的,由转移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采取集中安置措施的,集中安置点的各项保障工作由镇防汛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
4.保护性强制撤离:当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对处于危险区域内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以块为主,由镇防汛办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稳定、防汛条线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辖区内的建设工地、一线海塘外、田间菜农等保护性强制撤离工作由镇防汛办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在组织人员转移过程中,遇到需强制撤离的情况,应主动向镇防汛办报告,并配合镇政府做好强制撤离相关工作。
5.后期处置:当防汛防台预警解除或重大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人员返回指令,各部门、各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责,通知并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原驻地。镇防汛办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要安排好集中安置点的卫生、维修等后续事宜,以免影响学校、大型场馆今后的正常运转。
五、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
(一)抢险队伍
1.28个村居成立28支抢险队,负责本村居范围内道路清障、简易抢修。
2.堡镇林业抢险队,由镇城建中心组建,负责公益林、廊道、四旁林、农村道路等倒伏树木清障工作。
3.崇明市政抢险队,由镇城建中心组建,负责镇区道路清障、市政管道疏通等。
4.堡镇排涝清淤抢险队,负责镇区7处排水泵站、易积水小区、低洼地区域的应急强排抢险工作。
5.堡镇供电服务队,负责电力应急抢修。
6.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救援队,负责做好紧急医疗救援。
(二)防汛物资储备
根据区防汛办要求,我镇建立防汛物资储备点,地址在大通路382号,常备各类基本物资,遇紧急抢险时,全镇各物资供应单位听从指挥,确保一切供应。
(三)高潮位时沿江巡逻值班单位及任务
1.电力公司巡逻人员6人,厂区地段;
2.镇乡村振兴中心巡逻人员6人,泵站地段;
3.镇港务站巡逻人员5人,港区地段;
4.堡港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5.堡渔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6.桃源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7.南海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8.瀛南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9.四滧村巡逻人员6人,本村地区;
10.五滧垦区巡逻人员5人,垦区地段;
11.堤防站巡逻人员6人,镇区江堤。
凡需要人员、物资撤离,均应由镇防汛领导小组下达指定。
六、积水应急处置法
为有效应对汛期带来的积水灾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积水应急处置法:
(一)隐患排查
专业电工组排查隐患。协调供电所、专业物业人员等人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损坏设备设施,地毯式彻查电路、电线杆(电线、网络线)安全,防止进水漏电、产生次生灾害。同时协调电力部门对积水严重区域紧急拉停供电,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二)人员转移
人员转移组保障安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成立志愿者队伍,会同堡镇社区保安队、镇特保队抢险队对危棚简易、进水严重区域、工地等灾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应转移尽转移并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应急抢险组堵漏洞。协调组织镇城建中心、综合执法队、生态市容等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房屋坍塌、广告牌脱落等险情。
(四)排水清淤
排水清淤组促畅流。整合村居委、社会力量,组建排水队伍,对各村居、道路等积水严重区域开展清理下水道、利用水位下降契机开展强排作业,确保积水得到有效缓解。
(五)宣传引导
宣传安抚组稳人心。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与村居干部对受淹村居民家庭上门进行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助参与村居民家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并进行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控意识。
七、预案管理
各级防汛机构要熟练掌握本预案的条款和操作程序,适时开展演练,提高预案操作性和应急抢险实战能力。各村居、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配套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本预案由镇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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