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2912025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堡府〔2025〕17号
成文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5-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2〕3号)、《关于2022-2026年崇明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崇财预〔2022〕2号)相关要求,经全面核查2025年全镇符合上报条件的春季在田绿肥面积为12798.71亩。春季在田绿肥面积已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3月8日期间公示,对种植春季在田绿肥的17个村及垦区的1628户农户进行分户统计、集中公示;对种植春季在田绿肥50亩以上大户进行测量、绘图、核查共计50家,面积为9140.63亩。现根据文件精神,特向贵委提出堡镇2025年度春季在田绿肥补贴的请示,按照春季在田绿肥镇属土地、区属地化土地区级补贴每亩324元,补贴金额4146782.04元。请予审核。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